近日,房地产税课题组论文“对关于房地产税若干疑惑的思考和回答”获2024年董庆铮教授财税教育基金会“财税学术论文奖”二等奖。

以下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研究缘起与背景
从本世纪初提出“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至今,我国对房地产税问题的关注已近20年。期间,我国进行了相关模拟及立法研究,也进行了沪渝两市“房产税”的试点。目前,关于房地产税改革仍存若干质疑和疑惑,个别讨论又返回到多年前讨论的起点。显然,理清相关质疑和问题将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和完善税制体系有重要意义;有必要继续将相关问题进一步讲清楚、说明白。
研究结论与发现
本文梳理近年国内学界和智库圈对我国未来房地产税政策的若干质疑和疑惑,归纳为八个问题,从基础学理和政策机制的角度进行论证。这八个方面分别是:(1)房地产税与税制结构;(2)房地产税的收入归属;(3)房地产税与地方税权;(4)房地产税的税基;(5)房地产税的税前减免;(6)房地产税与收入分配;(7)房地产税与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8)房地产税与泡沫根治。前五部分的主要结论简言之为:“要有房地产税”、“收入归地方”、“地方要有自主权”、“税基尽量宽”、“减免要明确靶向”;后三部分主要涉及房地产税与收入分配及房地产市场的关系。这八个问题层层递进,各涉及一个方面,又相互关联、不可分割。
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作为财产税的房地产税是现代税制结构的三个支柱之一;以收入为目的的房地产税长期看应当成为基层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税政管理领域应当有一定的自主权;实施宽税基的房地产税是长期最佳政策选项;房地产税减免应靶向低收入人群;房地产税会影响收入分配但不是主要的调节手段;房地产税是一项基础性制度,是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之一;房地产泡沫与房地产税没有直接关联,开征房地产税并不能根除泡沫。
学术意义与实践价值
本文不仅从收入税和调节税、对人税和对物税、中央税和地方税等几个角度对房地产税问题进行分析;还从税基宽窄、减免靶向、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等角度对房地产问题进行分析;本文还认为房地产税是一项基础性制度,不能依靠其抑制泡沫。作者认为:文章的研究意义在于,相关概念的理清和理念的构建将为我国未来房地产税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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